关于企业高温津贴的常见问题解答
问
单位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形和标准是什么?
答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发放标准:300元/月,发放情形:1、露天工作:对于露天工作的职工,不论当天温度如何,单位都应支付高温津贴。2、室内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换言之,职工出勤当日的室内温度到达或超出了33℃,单位就应当发放高温季节津贴。
问
最低工资是否已包含高温津贴?
答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高温津贴不是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用人单位需另行支付。
问
单位发了防暑降温饮料,可以不发夏季高温津贴吗?
答
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抵充夏季高温津贴,两者之间不能相互替代。
问
夏季高温津贴是按月发放还是集中一次性发放?
答
夏季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集中一次性发放。
问
夏季高温津贴可以按高温天气的天数来支付吗?
答
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或者有几天高温天气没有关系。只要符合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就应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按高温天数支付夏季高温津贴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问
安排员工上夜班,有没有夏季高温津贴?
答
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跟白天还是夜间没有关系。只要上夜班期间是露天工作或室内温度不能控制在33℃(含33℃)以下,企业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问
对于离职员工,如何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答
对于离职员工,夏季高温津贴原则上可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举个例子:如果你当月工作了6天,当月高温费的可以折算为:300元(月夏季高温津贴标准)÷21.75×6≈83元。当然,企业也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制定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规定。
问
单位如果不发放夏季高温津贴,该怎么办呢?
答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同时,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将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资料:青浦人社
实习编辑:沈千慧
编辑:池舒悦